跟HR(人事部门)打交道不多,以前曾经因为买保险的事跟他们接触过一次,挺好的印象。但也有些事让我不满。
就说我们员工家庭地址是存在一个系统里,可是我们工资单上的家庭地址又在另一个系统。这一个系统本应自动去更新另一个系统,可我工资单上的地址还是两年前的地址。这其间我联系HR三次,告诉他们我工资单上的地址不正确,每次他们都说会去查,但每次都不了了之。我最后只好放弃。还好每次用工资单签证什么,没人纠缠为什么地址不对。
再说这几天跟同事聊天才发现一项(使用公共交通不在公司停车而有的)奖金三年来都没发到。跟HR联系,人家说我的申请表不知道是没收到,还是弄丢了。说如果我早发现,早通知他们,事情就能早解决。说从现在开始给我发,并补发之前的6个月,还说这样算公平的。我就不明白39个月的钱只补发6个月(15%)怎能算公平。我是不知道该有这项奖金(我以前也没注意到合同上我的职位是哪个band),但我可以确定当时公司给我的表格我都填了。没发现(没发到这钱)不应该成为不补发的借口吧?其实他们完全不用搞这么复杂,要停车的人得申请停车许可,系统里有记录,其他所有人,不管走路,坐班车,骑车都属可以领奖金,直接发奖金好了,还再搞一个什么申请表。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跟我一样没领到这个所谓的奖金。
由此我又想到另一件事。去年底收到税务局的信,说我少交税了,要从今年的税年扣。信里还有一条说明,说如果你认为少交税是雇主的错,可以写信给税务局,有可能这部分钱得由雇主而不是员工付。象我这样只有一份工作,收入税全由雇主从工资中扣的(PAYE),少交税当然不可能是我的错。不过当时我想不管谁的错,少交税该由我来付。事实上是HR这一税年用错了税号(tax code)。现在想我是不是该给税务局写信说明少交税是公司HR的错,虽然钱还可能是我补。
这几件事都不算大事,但也多少说明HR的效率低、不公平和不够专业。
真是受不了,发现凡是要跟行政部门打交道、都是麻烦多多的。希望你这事情能顺利快速地解决。
我老公说他们的HR也效率低。估计是因为没别的人可以监督他们。
行政出错,补发的机会挺高的。
如果谈不拢,可以找 Citizens Advice Bureau,听他们的意见。这是英国最具权威的机构。http://www.citizensadvice.org.uk/
现在是他们找不着我的申请表,拿这个作借口。但他们应该是能证明我从来没停过车的,因为停车是有记录的。看来John Lewis的“Never Knowingly Undersold”还是不错的,会为客户考虑。
象我们公司,其实他们完全不用搞这么复杂,要停车的人得申请停车许可,系统里有记录,其他所有人,不管走路,坐班车,骑车都属可以领奖金,直接发奖金好了,还再搞一个什么申请表。
那个有员工信息的人事系统也是,搞两个系统又接不上,又费钱又效率低!
是好冤枉,再坚持坚持,说不定会补给你呢。
嗯,争取争取,实在不行就算了。朝前看,争取升职是王道。